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,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,完善农业保险政策。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,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,对解决农民生产后顾之忧、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。特别是从2007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联动补贴农业保险开始,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进入了快车道,成为农业风险分散补偿的重要机制。
政策推动保险密度深度不断加大
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推动。1950年,刚刚成立不久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将农业保险发展提上了日程。借鉴苏联的模式和经验,与土改、抗美援朝结合在一起,我国农险以政治任务的形式推进。多年后,人民公社承担起防范风险、分担损失、保障农业生产的职能。1958年12月,政府决定停办国内保险业务,农村保险业务也随之停办。
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我国开始建立和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最终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,同时,农业农村经济制度逐步完善。在经历了24年空白时间后,1982年,我国农险伴随改革开放揭开了新的篇章,农村保障体系逐渐由国家救济转向农业保险。这一年,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全面恢复试办农业保险,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农业保险试验。2004年,新一轮农业保险试点的全方位推进,为我国农险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契机。在政策的推动下,我国农险发展初具规模。
2007年,财政部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列为中央财政预算科目,首次在全国6个省(区)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。此后,在政策鼓励下,我国农险发展速度迅猛,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不断加大。
除2014年外,近5年,我国农险保费收入增长率均达到了两位数。银保监会公开数据显示,2018年全年,我国农险原保险保费收入达572.65亿元,同比增长19.54%;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3.46万亿元,同比增长24.23%。